法律
试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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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二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性(刑事违法性)。
(1)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侵犯性。法益是指法所保护的利益;具体地说,是指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犯罪的本质是对侵犯。
社会危害性是质与量的统
一,是相对稳定性与变易性的统
一,是客观性与可知性的统一。
(2)刑事违法性,是指行为依照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
刑事违法性事实上是指行为符合罪刑规范所指明的假定条件。从刑法规范与共他法律规范的关系来看,刑事违法性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违反刑法规范,二是违反其他法律规范但因情节严重进而违反了刑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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