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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会计账簿为企业提供提供系统、完整的会计核算资料,那么会计人员在登记会计账簿时,有哪些登记事项需要注意的?
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
1、准确完整
登记会计账簿时,要做到数字准确、登记及时、摘要清楚、字迹工整。
2、注明记账符号
在登记完毕后,需要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3、数字和文字要整洁清晰
(1)在登记书写时:
不得写怪字体,不要滥造简化字,不得使用同音异义字;数字要写在金额栏内,不得参差不齐、越格错位;摘要文字紧靠左线;数字、文字的字体大小适中,上面要留有适当空距,以备按规定的方法改错。
(2)记录金额时:
如果没有角分的整数,应当分别在角分栏内写上“一”、或“0”号代替,不得省略不写。
4、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
登记账簿时,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书写,需要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
5、特殊记账需要使用红墨水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果没有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6、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会计账簿,应当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是不得隔页、跳行的。
7、结出余额
结出余额后,应当在贷或借等栏内,写明贷或借等字样。如果是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贷或借等栏内写上“平”字,在余额栏内写上“0”代替。
8、过次承前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以及余额,然后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且还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的字样。
9、登记发生错误时要按规定方法更正
严禁擦、刮、补、挖,、或者是使用化学药物将字迹清除。如果发现差错,那么就必须根据差错的具体情况,采用补充登记、红字更正、划线更下等方法更正。
10、定期打印
根据《规范》第六十一条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明细账和总账应当定期打印。如果发生付款和收款业务的,在输入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现金日记账,并需要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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