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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账务处理
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具体分录为:计算留抵税额时,借: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收到实际退税后,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怎么做账?
为了从财务上反映该项经济业务,从计算申报到实际收到退税款,可以增设“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科目和“留抵税额退税”科目。
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具体分录为:
计算留抵税额时:
借: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收到实际退税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什么是增值税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则会形成留抵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的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值税留抵税额计算公式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其中,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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