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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四种基本关系

2024-11-23 来源:互联网转载

集合的四种基本关系分别为:1、空集:不包含任何元素记为?。2、子集:分为子集和真子集。3、交并集:交集:由属于A且属于B的相同元素组成的集合,记作A∩B或B∩A。并集: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记作A∪B或B∪A。4、补集:可分为相对补集记作A-B和绝对补集记作A。

扩展资料:

集合简称集,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论的主要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创立于19世纪,关于集合的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即集合是“确定的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则称为元素。现代的集合一般被定义为:由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元素所构成的整体。

特性:

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任给一个元素,该元素或者属于或者不属于该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不允许有模棱两可的情况出现。

互异性:一个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认为是不相同的,即每个元素只能出现一次。有时需要对同一元素出现多次的情形进行刻画,可以使用多重集,其中的元素允许出现多次。

无序性:一个集合中,每个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元素之间是无序的。集合上可以定义序关系,定义了序关系后,元素之间就可以按照序关系排序。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间没有必然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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