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06
来源:互联网转载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于黄梅县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处理、负责综合档案管理、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机要、保密、统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政务值班及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协调维稳、应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管理与维护;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股:加挂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牌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自身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目标考核、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综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职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控制和依法监督;参与编报社会保险基金及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加挂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牌子。参与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负责全县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全县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负责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组织落实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审核全县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参保人员核定登记工作;承担县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社会保险股职责:统筹协调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特殊工种认定工作;参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准入审批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及因病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并承担参保人员待遇核实和支付的督查职能;执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待遇和遗属待遇以及非因公死亡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企业职工工伤认定。
职业能力建设股职责: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等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责:承担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指导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县直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县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调配和信息统计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股职责: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梅工作、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监督指导二次人才开发,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负责组织实施职称工作政策法规及职称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推荐评审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和评审委员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资福利奖惩股职责:综合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年休假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除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除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及退休人员退休审批及待遇核定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性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和以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县级劳动模范)。
调解仲裁股职责:加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用)鉴证服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县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公务员管理股职责: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审核申报工作;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拟订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和县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制定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教育、能力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协调县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办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上报国家和省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性措施,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性措施,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县级社会保险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执行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全县人才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引进办法,并组织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奖励、表彰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县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其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县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本局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五)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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