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第一方审核的是
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第一方审核的是指本公司内部审核;以下为内审管理程序;以内审程序文件来执行;
目的:
验证品质环保环境管理系统是否正确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矫正措施解决问题,以确保品质环保环境管理系统的有效性,适宜性与充分性;确保产品品质、环保及环境行为符合顾客与相关方包括法律法规的要求,亦为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机会。
2.范围:一切与品质环保环境管理系统有关的活动均适用.
3.定义:内部稽核:是一项公司内部进行的、有系统的、独立性的检查活动,以判定品质环保环境管理活动与相关结果是否与品质环保环境管理系统规划内容一致,规划的内容是否适合于目标的达成.
4.权责:
4.1总经理:年度稽核计划的核准.
4.2管理代表:细部稽核计划的核准和年度稽核计划的审查.
4.3品保部:年度及细部稽核计划的排定,及相关记录之保存.
4.4稽核小组:品质环保环境管理系统之稽核的执行.
5.内容:
5.1“内部稽核流程图”(附件一)
5.2制定年度稽核计划。
5.2.1由管理者代表每年年底作出一年度的《内部稽核年度计划表》交总经理核准后可执行.
5.2.2公司之品质环保环境管理系统需计划定期稽核,一般一年两次;当组织机构,产品变更,环境因素等发生重大改变或其他特殊要求时亦可由管理者代表临时安排稽核计划,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5.3编排稽核通知,成立稽核小组.
5.3.1管理者依稽核计划制定《内部稽核通知单》以确定具体之稽核日期、范围和项目并指派稽核员(为使稽核更有成效,一般本部门的稽核员不安排稽核本部门),成立稽核小组,组长由管理代表指派,小组之具体安排事宜需经管理代表核准.
5.3.2稽核人员资格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稽核人员对品质环保环境管理系统,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应有清晰的认识。
5.3.3管理者在制定<内部稽核通知单>时,应根据上次稽核的不符合项严重分布情况,适当增加内稽员的人数和稽核时间;
5.4稽核前准备。
5.4.1稽核前由稽核组长要求受稽部门提供与稽核相关文件,着手了解受稽部门的业务.
5.4.2准备《稽核检查表》稽核小组可查阅相关资料,在熟悉受稽部门业务的基础上,参
阅上次稽核活动之记录准备《稽核检查表》.
5.5稽核之执行.
5.5.1稽核前由稽核组长召开相关人员的起始会议.确定稽核的范围,进程和受稽部门
的陪审人员,参与定期稽核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召开起始会议.
5.5.2稽核员可依据《稽核检查表》作为稽核指引,或请稽核部门提供相关文件如程序
文件,作业指导书,相关品质、环保与环境管理记录等以利稽核作业,并作出相应记录.
5.5.3稽核完成后可依据稽核查检表的记录,填写《内部稽核不符合项报告》不符合项报告要由稽核组长编号,方法如下:
年 月 流水号
5.5.4稽核工作完成后,稽核小组与受稽部门主管举行结束会议,说明稽核结果和稽核
中所发现的缺失让受稽部门主管签署[内部稽核不符合项报告],受稽部门必须在
限定的时间内将《内部稽核不符合项报告》填写矫正措施送交稽核小组确认.
5.6稽核报告。
5.6.1稽核完毕后,由稽核小组整理《稽核总结报告》经管理代表审查,总经理核准后归档,以提交下次管理审查会议审查.
5.6.2稽核小组依不符合项报告填写《内部稽核缺失改善追踪表》呈管理者代表签核后执行追踪.
C
2019/05/26
5.7缺失改善与追踪确认.
5.7.1受稽部门应于规定完成日期之前采取纠正及纠正措施,改善其不符合事项,并确认改善措施与矫正结果.
5.7.2稽核小组依《内部稽核缺失改善追踪表》安排稽核人员到受稽部门执行确认工作,如不符合事项已改正,且确实能防范不符合事项再发生,予以结案.如矫正措施无法改善不符合事项,则应加以记录.同时回报受稽部门及管理阶层.且要求受稽部门继
续改善,并予以追踪.
5.8稽核结果及相关记录,由管理代表提交管理审查.
6.参考文件:
6.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2《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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